
新田新聞網(通訊員 新田交警)4月4日20時,,新田公安交警在新田大道路段設置執(zhí)勤點開展清明期間夜查時,,一輛車牌為湘MU***2的紅色小車行駛至檢查點,民警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當交警靠近小車駕駛人劉某時,,便聞到其身上散發(fā)著酒味,,似有飲酒的嫌疑,遂立即對其進行了酒精呼氣測試,,測試結果顯示酒精含量為79mg/100ml,,已經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通過進一步核查,,駕駛人劉某曾于2021年7月30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執(zhí)勤交警查獲,,此次屬于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guī)定,,交警依法對駕駛人劉某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處行政拘留七日,、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的處罰,。
新田交警提示:酒精會導致人的視線模糊,、判斷失準、運動機能下降,、反應遲鈍,,操控力下降。酒后駕駛害人害己,,請廣大駕駛員自覺抵制,、主動勸阻酒駕醉駕行為,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安全文明出行。
來源:新田新聞網
作者:新田交警
編輯:李成婧
本文為新田新聞網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請附上原文出處鏈接和本聲明,。
本文鏈接:http://www.daxianglvshi.com/content/646948/59/14871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