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 安全頭盔未佩戴 兩車相撞致頭部受傷

來源:新田新聞網(wǎng) 作者:新田交警 編輯:黃琪 2024-03-06 15:34:29
—分享—

ece0d5d3a8664f3b8e3713b2992acf3b.jpg

新田新聞網(wǎng)(通訊員 新田交警) 2月5日1時4分,姜某鐘駕駛蘇U5L7**小型普通客車由北往南行駛至省道345線二廣高速新田連接線與新嘉公路交匯處紅綠燈路口路段時,,與由東往西胡某暉所駕駛的永州75279**電動二輪車搭乘孫某涵、胡某偉發(fā)生碰撞,,造成胡某暉,、孫某涵、胡某偉受傷,;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姜某鐘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岔路口時,,疏于觀察,安全警惕性不高且未停車瞭望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胡某暉駕駛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未戴安全頭盔違反規(guī)定載人,且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岔路口,,未讓右方道路來車先行也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六十條之規(guī)定,認定:姜某鐘,、胡某暉應承擔此事故的同等責任,;孫某涵、胡某偉不承擔此事故的責任,。

來源:新田新聞網(wǎng)

作者:新田交警

編輯:黃琪

本文鏈接:http://www.daxianglvshi.com/content/646847/98/13600093.html

閱讀下一篇

返回新田新聞網(wǎng)首頁